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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28 19:56:00    点击次数:    作者:校研会主席团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经四月二十七日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于二○一三年五月下旬召开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代会同时批准成立了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及会期

会议初定于二○一三年五月下旬举行,会期一天。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武汉大学党委、团省委等有关方面领导的重要讲话;

2、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新时期研究生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建设,探索新时期研究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展望和部署今后两年研究生会的工作,开创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3、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的选举

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232名。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研究生的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请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名额,按照《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详见附件二)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各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应在5月3日前完成,并及时将经学院党组织盖章认可的代表名单和登记表于5月3日17:00之前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值班室(枫园三舍101办公室),如有疑问可联系筹委会会务组组长李谦(15902712469)。

四、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及选举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拟由7名成员组成。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产生。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2人,若推荐2人则必须为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和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的提名候选人人数,分两种情况确定。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超过12人,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由筹委会委员(提名候选人除外)及各培养单位两名研究生代表组成的专门预选会差额选举形成候选人预备名单(12人),再经过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不超过12人,所有提名候选人经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武汉大学第十四届研究生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后成为正式候选人名单。具体情况见附件三。

提名候选人须提交盖有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的推荐表(详见附件五)一式两份。提交推荐表时须同时提交成绩单,并加盖研究生院或教学管理办公室公章,还可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候选人推荐提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日中午12:30,推荐表于5月3日17:00之前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值班室(枫园三舍101办公室),如有疑问可联系筹委会资格审查组组长李静(18625551767)。

五、大会提案的征集

提案是广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也是学生组织反映广大同学呼声,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本次大会将广泛了解和征集同学们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学生学习生活条件的改善愿望、学生组织改革与完善以及和谐校园创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工作由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提案组负责,提交提案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4日,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我校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党委(总支)汇报,取得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校研究生会号召全校研究生振奋精神,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附件三: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候选人产生及选举办法

附件四: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办法

附件五: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表格汇总

武汉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代章)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秦凯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