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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工作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12-04-28 11:09:00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根据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候选人报名的实际情况,从扩大候选人代表性、确保选举差额比例的需要出发,经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报校团委批准,决定延长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候选人的报名时间,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报名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研究生阶段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群众基础扎实;

4、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和研究生成长成才,熟悉研究生会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富有奉献精神、实干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5、能正常履行职务至少一年;

6、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任武汉大学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团职务一学期以上,且本科阶段担任主要校级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或以上职务满一年,或担任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级或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满一年;

(2)现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任武汉大学研究生会部长级(含博士生分会副主席)职务一学期以上者,且本科阶段担任主要校级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或以上职务满一年,或担任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级或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满一年;

(3)现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硕士阶段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社团联合会等主要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级或以上职务满一年,或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部长级或以上职务满一年、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满一年。

增补名额和候选人产生程序不变,按照《关于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执行。符合本《通知》的候选人,于5月3日17:00前将推荐表及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校研究生会秘书处(枫园三舍101办公室,研究生会值班室)。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工作组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形成推荐候选人名单,名单于5月5日—5月10日面向全校公示后,产生武汉大学第十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正式候选人。

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属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中期调整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工作组。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