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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内刊特约评论

更新时间:2017-04-01 20:57:08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内刊特约评论——深入推进“大研会+”建设,把《改革方案》落在实处

(特约评论员 彭思成)日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联合下发了《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学联学生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武汉大学各级研究生会干部应当认真学习《方案》精神,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并将其作为今后我校各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体制机制、完善自身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纲领性文件。

本任期来,校研会统筹协调全校力量推进各方面工作的有力抓手就是“大研会+”建设[1],我们响应《方案》号召推进改革,也必须依托”大研会+“建设的更深入开展;在其中,如何严格贯彻《方案》中的相关要求,紧密围绕着发挥五方面作用推进研会改革各项工作,成为摆在我校各级研会干部面前的一道“限时必答题”。下面我就将结合本人从事”大研会+“建设的相关工作经历,简要谈几点对《方案》精神的学习体会,希望能够为我校各级研会响应《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研会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大研会+”建设起到一定的建议与促进作用。

一、深刻领会精神,坚持不忘初心服务同学

贯彻落实《方案》精神,前提就是要明晰《方案》针对高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基本原则、问题反馈和职能定位所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方案》明确了学生会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必须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改革”这“四项基本原则”,为研究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调了“脱离学生”是有的学生会组织[2]的突出现象,点明了学生会组织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这五方面突出问题,为我们对照检查,查漏补缺提供了镜鉴;《方案》指出:“学生会组织要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这一论述强调了合格的研究生会组织所应发挥的五方面作用,为我们改进机构设置,突出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上要点都需要我们逐条深刻分析,理解吃透,并以负责担当的精神将其融入实践。

要坚持不忘初心为本,服务同学是根。《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指出:武汉大学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为本会会员。研究生会绝不仅仅是学生干部的研会,服务同学是研会从诞生之日起就渗透在血肉里的情怀。“珞珈山水,研会情深”,这份服务同学的“初心”正是我们开展工作最绵长的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选择奉献,也就选择了高尚”,研会学生干部一定要把作风建设摆在前面,树立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要追求精神修养、坚决摒弃“有回报才去做”、“为利益盯位置”的精致利己主义思维,将办好组织、服务同学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来谋划,秉承“大研会+同学”的平台意识,脚踏实地的去干事创业;要注意自身的全面发展,不能放弃学术科研主业,力求在各个方面作为表率;正如陈晓玥老师所说:“学生干部应该做‘千里马’、‘老黄牛’,目存高远、踏实肯干,不急于争利,不急于求成,这样才能顺畅各方面关系,担当起服务的更大责任,在未来赢得社会的认可。”

二、促进校院联动,改革完善常代会平台建设

建设“大研会+”,首要问题是必须处理好校院两级研会组织的关系,建设好工作联系、沟通与交流平台。《方案》中对于校院组织关系与工作交流提出的改革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第七条:切实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组织对院系级组织、院系级组织对班委会的指导职责,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以及“第八条第二项: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对这两点进行分析,可以将《方案》的要求理解为:要以常代会平台建设为抓手,促进“校院联动”。

促进“校院联动”,需要加强常代会的组织指导平台作用。在《方案》所要求的模式下,常代会在作为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同时,实质上也是校级研会组织与院系研会主要学生干部的联席机构,客观成为了校院两级研会组织最直接的联络与交流平台。依照《方案》要求,校级研会组织必须发挥好常代会的平台作用,强化对院系组织的指导职责,加强对他们的指导、联系和帮助。要重点突出指导、切实加强联系,在常代会全会平台听取院系组织的工作情况汇报,将学校党委、团委与校研会的指导精神向院系主要学生干部进行传达,并做好对院系研会工作的考评与反馈;要悉心服务帮助,拓展全会外围平台,推广对口联络与走访制度,通过改进调查研究,增强校级组织对院系组织真实情况的认识了解,以更有效地开展服务与指导;院系组织要服务大局、明确定位,自觉争取并接受校级组织的指导帮助,自觉传达贯彻校级组织的指导意见,确保学校党委、团委对全校研究生工作的整体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促进“校院联动”,需要发挥常代会的监督评议平台作用常代会作为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第一定位是代表全校研究生民意的常设机构,承担着代表全校研究生监督评议校级研会工作的职责。要从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通过议案、考核、汇报等制度,充分保障常代会集体有效行使对校级研会工作的监督职能;各位常任代表要深刻理解自身双重身份,明确背负的重大职责,主动了解情况,贯彻好民主集中制,通过集体监督的形式发挥好对校研会的组织和个人的监督职能;校研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要秉承向同学负责的态度,依规主动通过常代会向全校研究生代表进行工作汇报、财务公开,坚持风清气正,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的放大镜下更好地推动校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促进“校院联动”,需要深化常代会的双向合作平台作用。《方案》指出:校级组织对院系组织开展指导帮助的重点在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和活动开展。贯彻《方案》要求,必须把常代会平台建设成为思想互鉴平台、资源整合平台、活动合作平台。要深入挖掘委员智慧,开展主题广泛的实质化工作理念交流,增强“大研会+”的软实力;要主动聚焦院系各类资源的需求与供给,当好“调度员”,善为“牵线人”,促进不同院系之间的需求互补、资源整合;要推广校级活动面向院系招投标制度,以合作推动学生活动的供给侧改革,减少重复供给、低端供给,打造精品,广泛覆盖,更好满足基层同学的各项需求。

对照《方案》,反思自身。自第十五届研代会以来,尽管我校一直都在不断推动研究生常代会制度的完善,也取得了一定的初步成果,确立了较为正确的工作方向;然而距离响应《方案》号召,切实达到制度要求还存在着不少差距。今后我校常代会将在制度建设、会议形式、平台建设与监督方式等方面继续持续发力,为建设“大研会+”打造坚实的指导、监督和合作平台。

三、精简组织机构,全面推广项目化工作模式

《方案》规定:“各级学生会组织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符合学生组织特点,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方案》还进一步提出了:“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骨干成员比例不得超过所服务学生群体的1%”的明确量化要求。这些要求与现有的研会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倒逼我们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与巧为善为的智慧,推进研究生会组织体系与活动形势的深刻变革。其中,一个可行的方案就是依托“大研会+”平台建设,在严格依规精简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全面推广项目化工作模式。

推广项目化工作模式,前提是必须科学调整机构设置。要认真梳理校研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与精品活动,在整体简化机构人员设置的情况下,推动校研会各职能部门向精准服务发力,各活动部门向职能部门转化,各精品活动向项目制管理转变。下面以本人分管的校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为分析对象,对以上观点进行分析阐释与落实设想如下:校研会学科部现有组织架构包括部长1人、副部长8人、部委49人,采取横纵向分组工作模式,主要负责开展四大品牌活动:学术科技节、学术诚信月、十大学术之星评选和弘毅讲堂;承担活动数量较多、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如何在《方案》要求的一部长、两副部等较少的骨干配置下,使各项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方案》要求下,校研会学科部首先应当在明确其具有的学术科技服务职能与学术活动组织职能的基础上,转化为“职能部门+多项目组”的组织形式:即以职能部门为核心,对部长、副部等骨干进行合理分工,重点聚焦活动发布、基础服务、制度建设、人员管理、项目跟进等职能性工作;同时以项目组作为部门外围,建立“学术科技节”、“弘毅讲堂”等多个精品活动项目组,在学科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项目组的构成采用开放模式,既可包含学科部与研会其他部门干部,又吸纳中标院系干部、基层同学参与,充分整合资源办好精品活动。另一方面要在部门内部实行小组制,在部委中实行小组长制:在部委进入部门初期,由于其特长、能力尚未展现,小组长实行轮换制,在副部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任期第一学期的尾声,每个项目组的部门成员进行公开的小组长选举,选举出的小组长固定兼任各项目组核心成员,承担品牌活动的组织工作,完成骨干队伍的构建。

推广项目化工作模式,关键是必须广泛联合院系力量在《落实》方案要求,精简组织机构与促进“三级联动”的基础上,校级精品活动项目必须要全面推广面向院系的招投标合作举办制度;要按照校研会职能部门牵头协调、院系主力承办、班级广泛参与的方式,在“大研会+”的理念下,实现各院系资源互补与整合,打通活动开展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增大活动的覆盖面与需求契合度,带动更广泛的同学参与活动。要加强制度保障,在相关评议、考核中为积极承办校级精品活动的院系和同学提供实在激励,有效调动院系组织参与承办校级精品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推广项目化工作模式,保障是必须有效促进高端参与研究生群体层次的高度、思维的深度、学科的广度,是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源源不断的独特动力;研会要通过制度、平台、载体的协同创新,有效调动来自不同专业背景的广大研会成员特别是基层骨干“高端参与”研会大家庭的发展,不辜负每一个加入的同学对研会的期待;使他们在项目制改革带来的个人锻炼机遇中充分发挥自身才智与热情,主动追求完成任务的高标准,思考改进工作的新想法,形成合力推动研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目前,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在推动校院合作、项目化开展活动方面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推出了“学术科技节”、“思政超市”、“学术诚信月”、“欢乐跑”、“博士生文化节”、“创业沙龙”等众多精品活动引入院系合办;但距离《方案》要求还有较大改进空间,必须通过继续深化组织架构改革与活动项目制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方案,在改革中推进“大研会+”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曾教导我们说:“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而改革这一长征的重担正压在了我们这代研会人身上。学习《方案》,思考现实,我们不难发现,我校研会系统目前工作的方向与改革的要求是存在契合的、而又是具有较大改进空间的。改革摆在我们面前的,既是一场如履薄冰的挑战,同时更是夺取排头兵的重大机遇。

全校各级研究生会干部们,让我们一同行动起来,撸起袖子加油干,吹响改革的号角,扎实落实《方案》精神,按照陈晓玥老师为我们提出的:“治理有方,管理到位,服务尽心,风清气正”工作要求,为共同推进“大研会+”建设而接续奋斗,再创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在改革新时代下的新辉煌!


[1]“大研会+”代表一种新的研究生会组织发展趋势。让校研会与各院研会进行广泛合作与深度融合,建设“大研会”,形成一盘棋,依托校团委、研工部的指导与项目支持,充分发挥校研会的统筹协调、品牌效益与院系研会各自的独特优势,合理整合配置资源,高效高质地开展服务活动。“大研会+”类比于“互联网+”,重点突出校院研会广泛融合下的平台作用,在“大研会”的基础上“+”各类品牌活动、思想政治引领教育等等,力求在这个平台上、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研会职能、服务于广大研究生。

[2] 在全国学联的语境中,普通高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统称为高校学生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