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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0-11 17:00:21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引导研究生导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表彰一批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科研能力过硬、仁爱之心育人的研究生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0月至12月

二、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及其指导单位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三、活动流程

“我心中的好导师”活动秉承学生提名、学生评选、学生颁奖的原则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名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学校推荐1名研究生导师参评。各单位可通过多种方式提名推荐导师,需2名以上在籍研究生共同推举。各培养单位需于2022年10月20日(星期四)18:00之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文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推荐导师姓名”)报送至活动指定邮箱:whuhaodaoshi@163.com,无需提供纸质版。

相关电子版材料包括:《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评选活动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提交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以及word电子版)、《武汉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参评承诺书》(另发)、导师照片(2-3张单人照,高清像素)、导师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包含拟推荐导师简介、主要育人事迹及育人成效);根据实际情况,还可提供拟推荐导师与学生良好导学关系的详细资料(如:学生纪实散文、师生合照、小视频等)。

(二)评选

主办方将根据网络线上投票和线下研究生代表投票的结果选出10名武汉大学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主办方将于10月末开通投票平台,面向全校在籍研究生和教职工开放。投票环节若出现恶意刷票行为,主办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情节严重者取消参选资格并做通报批评。评选结果产生后,主办方将通过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武汉大学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称号获得者名单。

(三)表彰

学校将择期举办武汉大学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颁奖典礼,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杯。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推荐组织活动作为培育良好师德师风的重要举措,积极向学校推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高身正、深受学生爱戴的优秀导师。对于在活动中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办方将综合考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奖。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对“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进行组织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持续推进先进导师代表宣传工作,展示我校教育发展成就,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道、崇智尚学的校园氛围。

(三)深入学习,弘扬师德

各培养单位要以本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活动为契机,鼓励、引导学生和教师参与活动,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继承、发扬我校立德树人、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

联系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黄老师 027-87108086

研究生会:邓同学 15107115949 李同学 13503762129 陈同学 13807168008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武汉大学第十三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 评选活动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