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1〕37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及分会、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10月29日,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经会议审议并通过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并报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批准,对孙国烨等同学正式任命如下:
负责人
孙国烨(信息管理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
韩佳澎(第一临床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
何佳钰(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欧阳钰琳(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孙国烨、韩佳澎同学任职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起计算;何佳钰、欧阳钰琳同学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30日起计算。
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