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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招聘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1-17 15:49:52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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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研究生同学的主要学生组织。本会以服务学校的建设发展,服务全校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团结和凝聚研究生同学听党话、跟党走,引领青年研究生学子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宗旨,致力于为同学谋需求,为学校聚合力,为国家育英才。

基于校研究生会工作现状及工作需要,为完善组织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现在全校范围内调整招聘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为武汉大学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处分记录。

(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原则上学习成绩应在本专业前30%。

(五)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熟悉《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了解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心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六)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够保障时间与精力的持续投入,保证在校研究生会正常履职一学年,履职期间不得因外出实习等原因长期离岗。

(七)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负责人候选人须在校研究生会工作机构工作一学期以上;或担任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一学期以上;或本科及硕士生期间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工作机构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一学年以上;或本科及硕士生期间担任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一学年以上;或现任校团委专业中心主任、副主任;或现任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八)需签署《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候选人承诺书》。

二、调整招聘职位

本次调整招聘开放如下负责人职位:

办公室负责人若干名;

宣传部负责人若干名;

权益部负责人若干名;

学术实践部负责人若干名。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无合适人选,以上职位均可空缺。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11月17日-18日

(二)资格审查:11月19日

(三)面试及民主考察:11月19日

(四)拟任公示:11月19日

四、报名流程

根据相关规定,研究生会负责人候选人需由培养单位团委推荐,经培养单位党组织同意,经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组织遴选和审核后确定。

有意愿参与本次调整的同学请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下载报名表(见本通知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签署的《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候选人承诺书》(扫描件)、成绩单与任职情况和奖惩情况证明扫描件等其他相关材料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whugu@whu.edu.cn。所有邮件将在当日晚24:00前人工回复。若未收到人工回复,请各位报名同学及时补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晚24:00。

五、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于11月19日参加考察,由主席团成员进行评议。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本次调整招聘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在校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进行。

(二)相应结果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至2021年11月31日。考察合格的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将按照《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对其进行工作任命。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一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二 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候选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