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推动我校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攻坚,同时加强“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促进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和谐共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大研会+”建设,确保我校研究生会“建设新时代研究生会、做全国研究生会典范”目标的实现,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拟在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中开展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活动(以下简称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预先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申报条件:
1.始终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主动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有效承担学生组织的政治责任,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2.在宪法、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3.接受团组织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积极参加全校性研究生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研究生工作;
4.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帮助有效解决,切实服务同学;
5. 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分配得力,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分工合理;
6.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能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水平;
7.认真组织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开展思想引领、学术科技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就业交友服务、文体实践等活动;
8.实际工作有成效、有特色、有影响、有推广价值。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比时间范围
1.评比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5月24日(暂定)。
2.评比考察时间范围: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2日。
(二)评比形式
“优秀研究生会”评选采取“提交申报材料——书面评审——培养单位调研——答辩评审”的评选模式。
1.书面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30%
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应按照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准备评比材料,并于2020年4月30日24:00前将电子版参评材料(见本通知附件2、3、4、5,并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zip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校研究生会官方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为“(培养单位名称)2019~2020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
纸质材料请于返校后一周内指定时间提交至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
材料逾期未报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评审由评审小组进行统一评分。
2.培养单位调研的评分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30%
培养单位调研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参评期内工作报告评审、培养单位走访调研和线上实名调研。该三部分均占总评成绩的10%。
考察期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根据校研究生会通知准时提交参评期内工作报告报告,校研究生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参评期内工作报告作评价反馈并打分,对不合格部分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打分将进行备案并计入培养单位调研中参评期内工作报告评审部分。
在指定时间内,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自主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评比考察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1-2人)带队,与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每个学部1名代表)组成调研小组,实地走访调研相应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宣传可见度、关注度等情况,结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分办法对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进行评分,计入培养单位调研中培养单位走访调研部分。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实地走访,调研可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不变。
考察期间,由校研究生会办公室根据学校要求及学生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实名测评问卷,面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进行抽样调查,要求受调查者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非本单位研究生骨干的同学人数不少于抽样总数的80%。校研究生会根据问卷反馈情况以同学满意度为(综合)指标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做出量化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培养单位调研中线上实名调研部分。
线上实名调研考核成绩以60分为界,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于不合格的,校研究生会指导整改;不合格且非学生骨干同学满意度低于50分的,取消其参评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资格。
3.答辩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40%
在培养单位调研后,校研究生会将根据基础评比和培养单位调研的结果,选出排名前20名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进入最终的答辩评审环节。
答辩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会进行民主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老师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评分比重分别占50%、30%、20%。届时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需委派一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就本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进行5分钟的工作展示,并回答现场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根据现场答辩综合打分,现场公布答辩分数。
(三)奖励办法
评选出十个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为“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并设置若干其他奖项。
(四)后续工作
评选结果将在网络上进行3天的公示,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文字或图片说明,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审查核实后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复议。
本次评比最终解释权归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与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docx
附件3: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支撑材料清单模板(2019~2020学年度).docx
附件2:优秀研究生会评比申报表(2019~2020学年度).docx
附件4: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申请材料数据统计表(2019~2020学年度).docx
附件5: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测评表(2019~2020学年度).docx
附件6: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流程图(2019~2020学年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