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武汉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即将任期期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2020年下半年召开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届时大会将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为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学联组织关于学联学生会改革的相关要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会的积极作用,选出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使其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现启动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岗位
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须各不少于1名。
二、 推荐方式
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产生。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至2人,若推荐2人则必须为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为保证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延续性,校研究生会可以推荐若干名学生骨干为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
三、 申请条件
候选人提名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3.研究生学习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能保证正常完成学业,入学以来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4.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积极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任何处分记录;
5.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心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6.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候选人提名人选须:担任校研究生会部长满一任期,并在任期内获得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长”荣誉者;或担任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一学年及以上者(任期内所在培养单位获得“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荣誉的,资格条件可放宽至担任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主席一学期及以上);或担任武汉大学团委专业中心主任、副主任满一任期者;或本科以来担任国内知名高校校级学生组织(如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等)主席团职务一学年及以上者;
7.能够代表学校研究生会形象,保障时间与精力的持续投入,保证能在校研究生会正常履职至少一学年,履职期间不得因外出实习等原因长期离岗。如果出现长期离岗情况,经常代会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后,将给予通报批评、不予发放任职证明直至罢免等处分;
8.需签署《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接受提名候选人承诺书》。
四、具体安排
1.被推荐人须提交盖有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的推荐表(扫描件)。提交推荐表时须同时提交所签署的《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接受提名候选人承诺书》(扫描件)、成绩单与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其他相关材料。候选人推荐提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18:00,被推荐人需在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whugu@whu.edu.cn。
2. 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和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的提名候选人人数,分两种情况确定。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超过8人,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由筹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除外)及各培养单位一名研究生代表组成的专门审查会对候选人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形成候选人预备名单(8人),再经过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不超过8人,所有提名候选人经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
3. 候选人报名推荐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大学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未尽事宜请咨询:
黄老师:18986000515
任同学:15827059009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7月4日
附件:
附件一: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推荐表.docx
附件二:武汉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接受提名候选人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