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优秀部委”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的通知
校研究生会各部门(分会),全体研究生会成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健全研究生会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提高研究生会成员参与研会工作、切实服务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实现研究生会“为同学谋需求,为学校聚合力,为国家育英才”的初心和工作使命,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校研究生会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优秀部委”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研究生会发文任命的全体在岗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部委”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强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研究生会,工作积极主动,能够高质量完成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4.学习态度端正,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纪录;
5.连续任职满三个月(截止至2019年5月26日)。
(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会干部应综合素质突出,除满足“优秀部委”评选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讲究工作方法,能结合实际情况有特色、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2.全局观念强,能主动协助、配合其他研究生会成员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校研究生会和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评选比例
“优秀部委”按部门人数的25%评选;“优秀研究生会干部”按部门人数的15%评选。
四、评选程序
“优秀部委”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评选采取个人自愿申报、部门(分会)民主推荐、主席团审议评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研究生会成员对照有关条件,自愿填报《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委(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附件1)。
(二)各部门(分会)汇总申报名单,内部评议和公示后,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委(研究生会干部)汇总表》(附件2)。
(三)人力资源部汇总、初审各部门(分会)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请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审议、评定。
(三)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审议、评定确定拟表彰名单,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的,报校团委批准后,由校研究生会统一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分会)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成立相应的评选小组,结合本部门(分会)实际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和推荐。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监督,部门内部公示应不低于1个工作日。
(三)各部门(分会)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各项材料,于2019年5月28日18:00之前将优秀部委和优秀研究生会干部汇总表和个人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gurlzyb@163.com。
联 系 人:吕河西
联系电话:18507159415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委(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doc
2.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优秀部委(研究生会干部)汇总表.doc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19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