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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 “学术诚信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3-08 22:12:01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倡导严谨规范的学术行为,培养学术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在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将于2017年3月至6月举办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诚信月”大型主题系列活动。活动方案拟定如下:

一、活动对象

武汉大学全体研究生

二、活动内容

1、各院系研究生“学术诚信月”系列活动

2、武汉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

3、弘毅讲堂

三、时间安排

1、3月8日至3月16日: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严格按照“招标细则”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提交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诚信月”活动竞标申请及活动策划书。

2、3月16日至3月19日:组织材料审查与评选立项。

3、3月至6月:“学术诚信月”各入选单位开展相关活动。

4、3月至5月:开展武汉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十大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时间及细则另行通知)。

5、6月:开展活动总结,对各入选单位开展活动实际效果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创新平台。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与学术诚信教育活动,要对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改进,积极搭建形式新颖、内容创新的诚信教育平台,着力开展融学术性、教育性、创新性、实践性于一体的学术诚信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2.贴近学生,贴近实际。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深入调研研究生学术生活中的诚信问题,加强学术规范自律教育,培养研究生潜心科研、奋勇攀登的学术精神,培育优良学风。

3.营造氛围,强化理念。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大力营造严谨治学氛围,在活动中强化科研诚信理念,进一步营造健康自由向上的学术氛围,注重宣传在“学术诚信月”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事迹。

4.鼓励跨学科交融。鼓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根据学科特色与实践需求,开展跨院系、跨学科的学术交流与诚信共建活动。积极培育跨学科对外交流平台,强化包容创新、严谨探索意识,打造跨学科新型人才高地。对两个及以上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联合申报的活动,将在评审、考核等阶段优先考虑。

特此通知。

附件一: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诚信月”活动招标细则

【1】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诚信月“活动招标细则.doc

附件二: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学术诚信月”活动竞标申请表

【2】武汉大学第六届“学术诚信月”系列活动竞标申请表.xlsx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