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宗旨,以“建设全国优秀研究生会”为工作目标,丰富工作内容、提高服务意识,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目前,根据研究生会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五月五日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于二○一六年五月下旬召开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同时批准成立了大会的筹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及会期
大会初定于二○一六年五月下旬举行,会期半天。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议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第一任期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第十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成果和经验,研究新时期研究生会面临的形式和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建设,探索新时期研究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展望和部署今后一年研究生会的工作,开创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2、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第二任主席团。
三、大会代表的选举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代表总名额为125名。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研究生的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请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名额,按照《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详见附件二)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各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工作应在5月25日前完成,并及时将盖有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的代表登记表于5月25日17:00之前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值班室(枫园三舍101办公室),如有疑问可联系大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李柱石(15527803297)、秘书组组长马力(18171172022)。
四、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及选举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第十五届主席团由7名成员组成。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产生。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2人,若推荐2人则必须为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为保证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延续性,校研究生会可以推荐1-3名校研究生会部长级干部作为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
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和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的提名候选人人数,分两种情况确定。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超过12人,武汉大学第十五次研究生会中期调整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由筹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的预选会差额选举形成候选人预备名单(12人),再经过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如果候选人提名人数不超过12人,所有提名候选人经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形成候选人建议名单。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第二任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成为正式候选人名单。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及选举办法见附件三。
提名候选人须提交盖有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公章的《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第二任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四)一式两份,并将该推荐表电子档发送至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官方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中期调整报名表”。提交推荐表时须同时提交加盖研究生院章的成绩单,还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候选人推荐提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4日,推荐表于5月24日17:00之前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值班室(枫园三舍101办公室),如有疑问可联系筹委会主任李柱石(15527803297)、资格审查组组长伍林(18707195058)。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对我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接此通知后,应及时向本单位党委(总支)汇报,取得所在单位党委(总支)的领导和支持,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二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docx
附件三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选举办法.docx
附件四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相关表格汇总.docx
武汉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