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晚7点整,武汉大学樱顶学生会,第150期博士生沙龙在此如期举行。
言论自由与名誉权都是我国宪法所保护的权利,但这似乎是一对难解的矛盾.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与侵害时,我们主张言论自由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又主张限制言论自由。面对这对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权利,我们不禁思索:言论自由的限度在哪里?名誉权该受到何种程度的保护?我们又如何从生活理念上去规避两者的冲突?
本期主持人由法学院的2012级博士生杨幸芳担任。话题由最近发生在新浪微博上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引入——3月29日,林妙可在新浪微博晒照片,称“我替服务员来抻面,还挺有意思,吃起来更香了。有机会你们也试试自己动手抻面。”但是,在这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中,有一些留言不堪入目,部分网友用一些污秽言语戏弄这位童星。深受其伤的林妙可呼吁自己在新浪网安家就应该受到新浪网的保护,“对人身心与健康有害的言论就应该根除”,由此引出了公众对言论自由与名誉权的关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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