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正文

关于开展校院研究生会骨干岗位交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1 20:56:31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3〕16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创新工作力量组织模式,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人员校院间的岗位交流,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现面向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选拔优秀骨干到校研究生会开展岗位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交流说明

1.交流期间,交流骨干仍保留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职务;

2.交流骨干主要负责校研究生会专项工作,除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职责内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其他工作;

3.交流时间为3个月,交流期满后,校研究生会将组织交流骨干面向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公开述职,述职评议合格后提供相应交流证明;

4.交流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受任职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校研究生会和原单位提出申请,由校研究生会、原单位和交流骨干协商决定。

二、基本条件

1.为武汉大学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处分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原则上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30%。

5.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定》,熟悉《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了解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富有开创精神,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关心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6.现担任武汉大学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7.需签署《校院研究生会岗位交流骨干候选人承诺书》。

三、交流范围

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宣传部、联络部、权益部、学术实践部、文体部。

四、报名程序

1.报名的同学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签署的《校院研究生会岗位交流骨干候选人承诺书》(见附件2)(扫描件)、成绩单、任职情况与奖惩情况证明扫描件等其他相关材料,于2023年3月24日20: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岗位交流+第一志愿+姓名+培养单位”,如:“岗位交流+办公室+李明+经济与管理学院”,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上表单完成报名。

1679402984111116.png

所有邮件将在当日22:00前人工回复,若未收到人工回复,请各位报名同学及时补发。

2.报名截止后,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收到短信通知,统一安排面试。面试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在校党委研工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3.面试结束后,校研究生会将根据具体职位要求和面试者的实际情况,形成校院研究生会岗位交流骨干建议人选,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校院研究生会骨干岗位交流申请表.docx

附件2:校院研究生会岗位交流骨干候选人承诺书.docx

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简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