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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整情况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03-02 22:44:32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3〕9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定》,常代会设立专门委员会对接校研会具体方面的工作,设立若干研代会或其常代会认为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常代会原设有综合联络、生活权益、心理健康、文体活动、学术科技、就业实践六个专门委员会。随着实践深入,工作情况变化,故对专委会制度进行调整。

2023年2月27日,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专委会改革建议》。专委会改革后,将调整为提案调研、规章条例和监督审查三个专委会,每个专委会设一名责任委员,负责主持本专委会的工作。可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设立联席专委会。各专委会具体职责公示如下:

规章条例专委会:

(1)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研究生会具体工作情况,对研究生会根本制度和各项基本制度进行起草,并提出建议;

(2)依据研究生会制度修改的标准和程序,对研究生会各项制度提出修改建议,推动研究生会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3)对研究生会各项制度和规则进行解释,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宣传;

(4)负责校研究生会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5)常代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监督审查专委会:

(1)牵头对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的调研走访工作,负责对研究生会基层单位工作的审查和督促;

(2)审查活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目的、活动物资准备、活动细则、活动时间规划和应急预案,并提出建议;

(3)审查预算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支情况、收支标准和收支计划,并提出建议,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4)出具活动方案和预算审查报告,对违反研究生会章程的行为提出批评,并向常代会报备;

(5)审查印章使用文件和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印申请、审核、授权、盖章等过程,并进行引导,提出建议;

(6)常代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案调研专委会:

(1)负责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

(2)参与日常提案的审定办理,对收集到的提案进行分类和分配,并提出办理建议;

(3)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和检查;

(4)常代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现将以上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