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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2-06-24 20:13:50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2〕91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民主考察,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批准,同意韩佳澎等同学为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人员拟任人选,同意杨璇等同学为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拟任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韩佳澎(第一临床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刘昱彤(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赵轶卿(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赵硕(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陈芷筠(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傅琦淏(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工作部门

办公室

负责人:杨璇(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慈晓虎(水利水电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厉烨(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宣传部

负责人:李晨晨(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周一婷(艺术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肖茁航(信息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胡远征(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田甜(新闻与传播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权益部

负责人:宋美瑾(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杨显曾(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曹梓逸(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郭杨汗青(社会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联络部

负责人:李佳怡(信息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陈灿(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李紫茹(社会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谭佳璇(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吴慧玲(第一临床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

学术实践部

负责人:常倍铭(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级硕士研究生),杨菲(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房牧云(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朱智通(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2021级硕士研究生)

文体部

负责人:李思颖(发展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杨瑞懿(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钱乐希(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工作人员:唐紫璇(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董茂林(图像传播与印刷包装研究中心2021级硕士研究生)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至6月28日。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至2022年9月30日。考察合格的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对其进行工作任命;考察合格的常代会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将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将拟任名单交由常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其工作任命正式生效。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2022年6月28日24: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反映(联系人:危同学;联系电话:18971116881;邮箱:whugu@whu.edu.cn)。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