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21〕26号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补充招聘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研究生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通知》的要求,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民主考察,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批准,同意何佳钰等同学为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拟任人选,同意朱伟杰等同学为武汉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拟任人选,现将名单公示如下(以姓氏笔划为序):
第十九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何佳钰(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欧阳钰琳(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机构:
博士生分会
工作人员:朱伟杰(信息管理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向淅(生命科学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宣传部
工作人员:马雨聪(历史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权益部
工作人员:刘思佳(历史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郑柳萌(信息管理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曹梓逸(法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三个工作日至9月29日。公示通过后将进入考察试用期,考察试用期为两周。考察合格的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相关人员,将按照《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及《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对其进行工作任命;考察合格的常代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将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将拟任名单交由常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其工作任命正式生效。对此有任何意见,请于2021年9月29日24: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反映(联系人:陆同学;联系电话:17612742036;邮箱:whugu@whu.edu.cn)。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于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