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协商,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过程,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民主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经2023年5月22日武汉大学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拟于2023年6月召开武汉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是武汉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体现广大研究生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举措。本次研代会将广泛了解和征集研究生同学们关于学校的建设发展、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组织的改革完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 提案方式
若为武汉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1.通过本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发布的提案征集通知提交研代会提案。
若非武汉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1.联系本培养单位选举产生的武汉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本培养单位研代会代表提案;
2.通过线上通道(https://f.wps.cn/g/Y9EqTD7K/),填写相关提案。提案将由校研究生会转交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并由本培养单位研代会代表提案。
二、提案范围
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的议事方式。
提案的范围主要包括:
1.有关学校办学方向、改革、发展、稳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校风校纪、教风、学风、校园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
3.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提案;
4.有关广大研究生关心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提案;
5.有关广大研究生普遍关心的其它重大问题的提案。
提案需事实清楚,按一事一案提出。提案内容必须是建设性的,一般应包括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改进的具体建议和方法。
凡属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有抵触的问题;
2.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没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问题;
3.属于研讨学术的问题;
4.不属于学校权限内的问题。
代表在填写提案前,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去伪存真的分析筛选,保证提案的群众性、真实性,提高提案的质量。代表在填写提案时,应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权益手册》(2023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权益汇总表》(https://kdocs.cn/l/cqh3DuRR7BCS)查询提案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
三、截止时间
线上问卷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17:00;大会代表提案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7:00。
四、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关键,是开好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重要环节,研究生代表大会应高度重视代表提案,力争给出满意答复。
1.提案工作委员会对代表的提案进行审查,对于能立案的提案,按提案的范围、内容分门别类整理登记,并在大会闭幕后不记名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2.经审查不能立案的提案,按意见和建议,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转请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在大会闭幕后将处理情况答复提案代表;
3.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负责督促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
4.对提出有重大价值提案的提案人和提案单位进行表彰,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