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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未来学院学员项目组间岗位交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05 09:27:52    点击次数:    作者:

   各工作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完善研究生会骨干后备力量培养模式,深化未来学院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研究生会活力,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并报校团委批准,现面向校研究生会未来学院学员开展项目组间岗位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交流说明

1交流学员需征得项目组所在工作机构的同意。

2.交流学员主要负责新项目组的工作,原则上不承担原项目组其他工作

3交流时间为3个月。交流期满后,交流学员参加新项目组考核。

4.交流期间,原则上不得中断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新项目组所在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报批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处分。

4.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了解《武汉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工作特点与改革要求有较为深刻的认识。

5.交流学员应为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现任未来学院学员


三、交流范围

常任代表事务组

综合事务组

宣传组

联络组

权益组

学术实践组

文体组


四、报名方式

报名的同学请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版任职奖惩情况证明扫描件等其他相关材料,于20243820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校研究生会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岗位交流+第一志愿+姓名,如:岗位交流+综合事务组+李明,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线上表单完成报名。


所有邮件将在当日2200前人工回复,若未收到人工回复,请各位报名同学及时补发。


五、选拔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校研究生会将统一安排面试,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六、其他相关要求及说明

1.报名截止后,由校研究生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收到通知,统一参加面试,请报名的同学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将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各工作机构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面试结束后,校研究生会将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和面试者的实际情况,形成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未来学院学员项目组间岗位交流拟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未来学院学员项目组间岗位交流申请表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