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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15 20:45:08    点击次数:    作者: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全校研究生:

根据共青团武汉市委、武汉市学生联合会《关于推选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及代表人选的通知》,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49月在武汉召开,武汉大学研究生会需向大会推选正式代表1名,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选推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良,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履职能力较强,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推选程序

正式代表由推选产生。代表推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完成具体推选工作。在培养单位团组织的指导下,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收集本培养单位同学报名意愿,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研究生代表大会等适当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每个培养单位最多推选1名候选代表),在20247162000前填写《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武汉市学生联合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提名人选及简介》(附件12),并将含院系盖章的pdf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官方邮箱whugcsc@whu.edu.cn,邮件主题为“培养单位名称-武汉市学联十六大代表提名人选”。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市学联关于代表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建议,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会议的方式确定候选人考察名单。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组织进行候选人考察工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代表推选名单。经学校党委确定后报市学联秘书处,市学联秘书处审批后确定最终参会名单。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