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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立项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24-05-25 21:33:28    点击次数:    作者: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培育健康发展、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决定联合举办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活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等相关通知及管理办法,主办单位对来自31个培养单位的45个申报选题进行立项评定,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分、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36项“心理健康节”项目立项,包含精品项目6项,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18项。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并就各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求如下:


一、符合学校安全要求,落实活动组织方式


各相关单位在校内外开展活动时需注意身心安全,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预案,并提前三天联系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权益部报备活动情况,校研会将根据情况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并观摩打分。


二、注重落地质量成效,加强活动宣传总结


各相关单位需要重视活动宣传工作,相关宣传材料前须统一加注“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字样,积极利用学校、学院宣传平台进行预告和报道。相关活动开展后,需按要求调研活动师生满意度,收集意见及建议。各相关单位需要重视心理健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状态,切实帮助研究生缓解心理健康问题,促进研究生心理健康发展。


三、统筹项目经费规划,规范项目验收审核


主办单位为各立项项目提供的活动经费资助标准为:精品项目1500元/项,重点项目1000元/项,一般项目500元/项。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研究生心理健康活动开展,为各项心理健康活动配套支持经费。各项目完成结项后请及时将相关报销材料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主办单位拟定于11月进行项目验收。各相关单位项目完成后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结项材料,经学院审定后发送至校研会权益部工作邮箱。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新闻报道情况及活动照片等;结项报告需要阐述活动举办情况、参与师生满意度调研及活动经验总结等内容。活动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覆盖面情况以及宣传报道情况等将纳入项目结项考核,作为评定优秀项目、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及报销资助经费的依据。


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立项名单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1:武汉大学第七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立项项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