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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4-09 10:16:10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

“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推动我校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攻坚,同时加强校院班三级联动,促进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和谐共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推进“大研会+”建设,确保我校研究生会“建设新时代研究生会、做全国研究生会典范”目标的实现,校团委、校研究生会特在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中开展“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活动(以下简称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单位研究生会申报条件:

(一)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分配得力,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分工合理;

(二)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能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水平;

(三)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展各项思政教育活动、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等,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果、有总结;

(四)积极参加校研究生会举办的相关活动,支持校研究生会工作;

(五)积极参加全校性研究生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研究生工作;

(六)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比时间范围

1.评比活动时间:

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5月24日。

2.评比考察时间范围: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评比形式

“优秀研究生会”评选采取“提交申报材料——书面评审——院系调研——答辩评审”的评选模式。

1.书面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30%

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应按照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准备评比材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22:00前将电子版参评材料(见本通知附件2、3、4、6,并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zip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校研会官方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为“XX院(系)2018~2019年度优秀研会评比”。

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4月24日9:00~17:00交至校研究生会工学部六舍115办公室。材料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书面评审由评审小组进行统一评分。

2.院系调研的评分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30%

院系调研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年终书面调研、院系走访调研和线上实名调研。该三部分均占总评成绩的10%。

考察期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根据校研会通知准时提交年终书面报告,校研会结合实际情况对年终书面报告作出评价反馈并打分,对不合格部分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打分将进行备案并计入院系调研中年终书面调研部分。

在指定时间内,由各院系自主利用摆点、海报等线下形式和利用校研究生会新媒体平台、院研究生会新媒体平台等线上形式,对各院系评比考察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1-2人)带队,与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每个学部1名代表)组成调研小组,实地走访考察相应院系研会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并根据线下宣传可见度、线上关注度等情况,结合各院系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分办法对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进行评分,计入院系调研中院系走访调研部分。

考察期间,由校研会调研中心根据学校要求及学生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实名测评问卷,面向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进行抽样调查,要求受调查者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非本单位研究生干部的普通同学占抽样总数的80%及以上。校研会根据问卷反馈情况以同学满意度为(综合)指标对各培养单位研会做出量化考核,考核成绩计入院系调研中线上实名调研部分。

线上实名调研考核成绩以60分为界,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中,对不合格者校研会将责令其整改,不合格且同学满意度低于30分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答辩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40%

在院系调研后,校研究生会将根据基础评比和院系调研的结果,选出排名前20名的院系研究生会进入最终的答辩评审环节。

答辩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会进行民主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老师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普通同学代表组成。评分比重分别占50%、30%、20%。届时各参评培养单位需委派一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就本单位研究生会工作进行5分钟的工作展示,并回答现场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根据现场答辩综合打分,现场公布答辩分数。

(三)奖励办法

评选出十个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为“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并设置若干其他奖项。

(四)后续工作

评选结果将在网络上进行7天的公示,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文字或图片说明,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审查核实后提交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复议。

本次评比最终解释权归属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与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docx

附件2: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测评表.docx

附件3:申请材料数据统计表.docx

附件4:优秀研究生会评比申报表.docx

附件5: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流程图.docx

附件6:XXX学院研究生会支撑材料清单.docx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