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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 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1-07 20:13:43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文件

武大研会发〔2019〕3号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

中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校研究生会各部门(分会),全体研究生会成员: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是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面向全校在籍研究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校级学生组织。为完善组织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并报经校团委批准,决定开展武汉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中期调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调整对象

校研会各部门(分会)成员均可申请调整。

二、中期调整类型

(一)中期离职

在第一学期工作中,因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等原因不再适合继续任职的,或因其他原因申请离职的研会成员,经部门申请、校研会主席团批准,可安排离职。

(二)降职与调动

因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不能胜任,或因身体健康、学习科研等不能继续担任本职工作,但可以担任其他职务工作的研会成员,经部门申请、校研会主席团批准,可调换职务或做降职处理。

(三)增补

第一学期工作中,理想信念、综合表现突出的研会成员,在部门编制范围内,经个人申请、增补面试、部门申报、校研会主席团同意,可安排增补。特别优秀的,可跨部门增补。

三、中期调整增补成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记过处分。

4.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2017年5月13日修订),了解《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对研究生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富有服务精神、实干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开创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5.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相对充足的业余时间,能履行职务工作一学期,任职期间不得因外出实习等原因长期离岗。

6.在武汉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第二任期第一学期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胜任更高的职位的要求。或在其他相关学生组织工作出色者,能够胜任相关的职位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中期离职、降职与调动

1月7日—1月9日

(二)增补

1.增补报名:1月9日-1月10日

2.资格审查:1月11日

3.考核面试:1月11日-1月13日

(三)调整公示

1月15日-1月19日

五、增补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增补的同学,在征求所在部门(分会)意见的基础上,于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于1月10日17:00之前发送至校研究生会人力资源部邮箱whugurlzyb@163.com。

六、相关说明

1.中期调整时间节点内,有意离职的各级干部需在征求所在部门(分会)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中期调整离职干部情况汇总表》(附件2)进行上报。

2.报名截止后,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增补候选人将接到校研究生会的通知,统一参加面试遴选。

3.增补面试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面试结束后,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将根据面试者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形成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增补干部的拟定人选,并在校研会官网进行公示,进入考察试用期。

5.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中期调整拟定增补的干部,自公示期始有1个月左右的考察试用期。考察合格后,将按照《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进行正式工作任命。

6.请及时关注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网站动态,了解相关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属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19年1月7日

1.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中期调整增补干部报名表.docx

2.武汉大学研究生会中期调整拟离职干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