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nnouncement

重要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正文

武汉大学研究生第六届心理健康节立项结果公示

更新时间:2023-04-18 10:04:59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我校广大研究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锻造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武汉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决定联合举办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

根据《关于申报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的通知》等相关通知及管理办法,主办单位对来自33个培养单位的50个申报选题进行立项评定,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分、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33项“心理健康节”项目立项,包含精品项目5项,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16项。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心理游园会”推荐立项项目另行发布),并就各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求如下:

一、符合学校安全要求,落实活动组织方式

各相关单位在校内外开展活动时需注意身心安全,做好安全保障和应急预案,并提前三天联系武汉大学研究生会权益部报备活动情况,校研会将根据情况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并观摩打分。

二、注重落地质量成效,加强活动宣传总结

各相关单位需要重视活动宣传工作,相关宣传材料前须统一加注“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字样,积极利用学校、学院宣传平台进行预告和报道。相关活动开展后,需按要求调研活动师生满意度,收集意见及建议。各相关单位需要重视心理健康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状态,切实帮助研究生缓解心理健康问题,促进研究生心理健康发展。

三、统筹项目经费规划,规范项目验收审核

主办单位为各立项项目提供的活动经费资助标准为:精品项目1500元/项,重点项目1000元/项,一般项目500元/项。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研究生心理健康活动开展,为各项心理健康活动配套支持经费。各项目完成结项后请及时将相关报销材料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主办单位拟定于7月进行项目验收。各相关单位项目完成后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包括结项报告、新闻报道情况及活动照片等;结项报告需要阐述活动举办情况、参与师生满意度调研及活动经验总结等内容。各相关单位立项项目的结项材料经学院审定后发送至校研会权益部工作邮箱:whuguqyb@126.com。活动策划方案、实施情况、覆盖面情况以及宣传报道情况等将纳入项目结项考核,作为评定优秀项目、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及报销资助经费的依据。

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系列活动立项名单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4月18日

武汉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心理健康节立项项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