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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 评比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15 10:13:13    点击次数:    作者: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武大研会发[2017] 1 号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

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思想、作风、组织和能力建设, 促进“大研会+”建设,推动校院两级研究生会的和谐共进、科学发展,确保武汉大学研究生会“做全国研究生会典范”目标的实现,特在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中开展“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活动(以下简称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分配得力,职责明确,团结协作,分工合理;

(二)工作计划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注重总结工作经验,能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水平;

(三)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展各项思政教育活动、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等,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果、有总结;

(四)积极参加校研究生会的相关活动,支持校研究生会工作;

(五)积极参加全校性活动,积极配合并主动承担全校性工作;

(六)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有特色、有影响、有成效、有推广价值。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比时间范围

1.评比活动时间: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6日

2.评比考察时间范围: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评比形式

“优秀研究生会”评选采取“提交申报材料——书面评审——院系调研——答辩评审”的评选模式。

1.书面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30%

(1)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首先按照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见附件1)的考核指标准备材料,并于2017年5月3日前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附带一份自评的测评表,要求见附件2,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建议全部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箱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校研会官方邮箱whugu@whu.edu.cn,邮件主题为“XX院17年优秀研会评比”。

纸质材料请于5月4日至5日工作时间交至校研究生会枫三办公室。

材料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再催报。

(2)书面评审由评审小组进行统一评分。

2.院系调研的评分总分为100分,分值权重30%

在指定时间内,由各院系自主利用摆点、海报等线下形式和利用校研究生会新媒体平台、院研究生会新媒体平台等线上形式,对各院系评比考察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1-2人)带队,与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每个学部1名代表)组成调研小组根据线下宣传可见度、线上关注度等情况,并实地走访考察相应院系研会组织建设与活动开展情况,结合各院系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分办法对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进行评分,本环节满分100分。

3.答辩评审总分100分,分值权重40%

在院系调研后,校研究生会将根据基础评比和院系调研的结果,选出排名前20名的院系研究生会进入最终的答辩评审环节。

答辩评审委员会对参评研究生会进行民主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构成。届时各参评培养单位需委派一名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就本单位研究生会工作进行5分钟的工作展示,并回答现场评委提出的问题。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根据现场答辩综合打分,现场公布答辩分数。

4.奖励加分0-3分

校研究生会将在答辩现场设置成果展示栏,每个参评院系提供一张A3单面的彩色海报对其工作进行现场展示,展示效果良好的院系提供适当奖励分数加至总分。

(三)奖励办法

评比将授予综合评分前十名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2016—2017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称号,单项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置。

(四)后续工作

评选结果将在网络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各参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如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校研究生会提出复议申请,审查核实后提交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复议。

本次评比最终解释权归属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办法附件1.docx

2.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测评表附件2.docx

3.申请材料数据统计表附件3.docx

4.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申报表附件4.docx

5.武汉大学优秀研究生会评比流程图附件5.docx

武汉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